就医导诊

住院须知

一、住院办理须知

(一)住院等候须知

1.凡需住院治疗的患者必须持有本院医师开具的 “住院治疗证明单”并完成相关术前检查(正位胸片,超声心动检查,肺功能检查)。

2.办理相关登记、了解预交押金、明确联系方式、自备生活用品。

(二)住院办理须知

1.请下列人员主动出示相关证明

a.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出示《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b.参加长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患者出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非本辖区患者应同时出示转诊(院)单)

2.持患者本人身份证或监护人身份证填写《住院病人信息表》等文件,同时完成《住院病人医疗费用自付同意书》的签订。

3.办理交纳住院押金手续并妥善保管预交金收据。

4.转入接诊室完成入院前准备。

(三)出院结算须知

1.办理出院必须由病房医师开具出院通知单。

2.费用结算日期以出院通知单为准。

3.办理结算时间:

a.一般患者接出院通知后需等待病历传至住院处(当日内),方可持预交金收据办理结算手续。

b.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患者出院后第三个工作日(出院当日不计在内,周六周日除外)持预交金收据办理结算手续。

4.办理结算手续后持《出院手续办讫通知单》返回病区领取出院诊断证明。


二、住院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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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院注意事项

1.患者须持出院通知单及预交金收据(住院期间所有预交金收据),去住院收费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2.每周一至周五均可办理结算手续。

3.出院简要流程:病房出院证→住院收费处结帐→药方拿药→住院收费处拿


四、出院服务流程及流程图

1.患者出院,须由经治医师下出院医嘱,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出院手续。办理出院手续可在下发医嘱的当天下午或第二天办理。

2.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主管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3.病员出院时,应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并领取出院带药后方能出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患者要认真核对清单,发现问题及时与护士联系解决。

4.责任护士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并协助整理物品。

出院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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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入院服务流程

1.病人住院,须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署收住院意见的门诊病历,持有效证件、住院押金及生活必需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2.接诊新入院病人的病房护士将病人带到准备好的病床及用物的病室内,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病人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热情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同时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4.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5.病人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整体护理计划。


六、转科服务流程

(一)转科制度

1.转科条件:因病情发生变化,出现其他相关专科情况或诊断为其他专科情况的住院患者;以及患者及其家属坚持要求转科者。

2.转科前,须经拟转诊科室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并提出会诊申请,拟转诊科室会诊后同意接收,拟定转科时间,同时交待转科事宜。

3. 因病情危重不能转运,要向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

4.经治医生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

5.转出科护理人员通知住院处办理转科手续;由转出科室负责将病人安全转送到转入科室,做好患者的医疗、护理等交接工作。

6.转入科室医师及时检查处理患者,书写转入记录。

(二)专科服务流程

1.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须经主管医生开出病人转科医嘱。

2.责任护士根据医嘱与转入科室联系,完成本病区应实施的诊疗护理措施及护理文件书写,并通知病人/家属做好转科准备。

3.电脑由护士核对长期、临时医嘱,结算病人在本病区所用的药物及治疗费用,注销各种诊疗卡(床头卡、治疗卡、给药卡等)

4.责任护士征求病人对本科室的工作意见,并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被服,携带病历、药物护送病人至转入病区。

5.责任护士与转入科室的护士交接病历及药物,待转入科室接收病历并安置好病人,双方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后方可离开。


七、转院制度及转院流程图

(一)转院条件:因病情复杂,限于医院设备、技术条件不能解决的疑难重症、医院不能收容及检查治疗的患者或患者家属坚持要求转院者。

(二)因病情危重不能转运,要向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如家属坚持转院,应将转院途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向患者及家属进行知情告知,并在病历记录中及时记录,请家属签字。

(三)转院审批:转院患者必须经科室上级医师、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方可进行。由科主任提出转院申请,新农合患者以及医保患者经新农合办以及医保办办理相应的转院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四)科室对转出的患者要写明转院的原因、目的,并写出病历摘要,患者或家属签字后随病员带到所转入的医院就诊。

(五)办理出院手续,将病历摘要或出院小结随患者转去。

(六)患者在转院途中可能发生危险者应留院处置,并履行告知义务,待病情稳定后再转出,重危病员转院通知120急救中心。根据情况由医务科或医疗总值班与拟转诊医院联系。

(七)患者转院。


转院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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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急诊留观服务流程

1.根据病情需要,必须急诊观察的病人,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2.有下例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

   a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b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

   c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d其他需要留观者。                        

3.凡留观病人,应由经诊医师开具留观通知单,办理收住手续后,送入急诊观察室或监护室。

4.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规范下达医嘱,完成病历书写。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准确完成护理记录。对危重患者,护士应做到"六掌握":姓名、病情、诊断、治疗及各种检查告指标和心理状态。

5.留观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由值班医生或护士长商定陪伴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非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逗留。

6.留观病人应遵守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探视人员和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喧哗和吸烟。

7.患者离开急诊观察室或急诊监护室,应有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费用结算和健康宣教。

8.急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留观范畴。